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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倫理(IRB)

本校師生欲送研究倫理(IRB)新案審查者,請依以下程序進行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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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本校師生提送IRB新案申請,皆須至本校網頁(http://irbrnd.ntunhs.edu.tw/new_irb/)填寫研究計畫校外審查申請表」,列印並簽名交至研發處企劃組,且日後依執行進度、變更、結案等更新資料以符教育部規定

 

★系統操作流程說明:

教師:/var/file/36/1036/img/1373/417754400.pdf

學生:/var/file/36/1036/img/1373/959470465.pdf

★如發生列印問題:

https://planning-rnd.ntunhs.edu.tw/p/404-1036-61262.php?Lang=zh-tw

 

★注意事項:

提醒各位老師自我檢視自我執行中、指導學生執行中之IRB送審案件以下情形,以落實受試者保護並確保符合規範。

一、執行同意、問卷、期限、執行方式等如有變動,務必在執行前完成變更。

二、給受試者簽署的執行同意書、問卷版本,與代審機構核定之版本應相符。且受試者簽署的執行同意書、問卷時間,應在代審機構核定時間之後。

三、執行同意書上如有修改處,請勿以立可白遮蓋,應以刪除線劃掉,並在旁簽名。

四、收案數應在送審規劃收案數之內,如有收案數異動,一定要先完成變更申請。

五、執行同意書、問卷等紙本文件,請存放於上鎖獨立櫃子內;如為電子檔案,存放之電腦、檔案均應上鎖、加密。

六、請務必至本校【IRB校外審查申請系統】http://irbrnd.ntunhs.edu.tw/new_irb/ 平台完成登錄,並更新審查通過日期、案號、期限、管理等等內容之如實登錄。

七、如有異常不良反應,應即時通知研發處,並於平台登陸;另代審機構通知抽查時,亦請務必通知。

八、請務必依據代審機構審查內容執行,如有任何疑問,請務必先與代審機構諮詢,切勿未經核定自行修正。亦歡迎來電討論。

 

 

業務承辦人:研發處企劃組 林甡慧

TEL:(02)2822-7101分機2713

E-mail:sanhuei@ntunhs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