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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規範】「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」規定修正,請注意!

 

說明:

一、本次修正重點:

1.第五點:將「補助」經費文字修正為「業務」經費。

2.第五點第二項:增列使用項目「無障礙措施或托兒服務」。

二、修正對照表、修正後注意事項,請參閱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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