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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規範】國科會修正「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」第四點,請注意!

 

說明:

1.本次修正重點:

(1)修正專任人員費用之規範,各級專任人員月支酬金不得低於下列金額:
(a)專科級:新臺幣(以下同)三萬零四百元。
(b)學士級:三萬六千三百元。
(c)碩士級(含)以上:四萬一千五百。

(2).依國科會規定,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,應確實依本校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

2.修正對照表及來文,請參閱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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