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科會規範】國科會修正「專題研究計畫執行同意書」、「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」及「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」,請注意!
說明:
本件修正重點如下:
1. 專題研究計畫執行同意書:
- 第七點:計畫如涉及人體研究/實驗,主持人應經倫理審查委員會同意並取得受試者同意書;受試者若無完全行為能力,應得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。涉及人類胚胎、動物實驗、基因重組或高風險生物材料時,須遵守相關法令並落實安全防護。若研究過程違反法規,由計畫主持人負完全責任。
2. 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:
- 第十五點:計畫執行期間,乙方須確保實驗環境衛安並遵守相關法規(人體、動物、基因、生物實驗等)。若因實驗導致人員損害或環境衝擊,由乙方負全責,與甲方無關。
- 第十八點:執行多年期計畫應於每年度屆滿前兩個月線上繳交進度報告。若報告逾期、成效不彰且未改善,甲方得調減經費或終止計畫。涉及人體或胚胎研究者,須併附次年度有效之IRB核准文件。
3.計畫申請書:
a.整合型計畫-涉及從事人體研究、人體試驗、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計畫說明(表CM04B)。
b. 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資料表(表IM01~IM03)。
4.修正後之各表單,請參閱附件。
瀏覽數: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