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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】國科會計畫「聘用助理(首次參與研究)」提醒事項!

 

說明:

1.請計畫主持人聘用助理注意,請依以下規定聘用助理:

 (1)「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第26規定:首次參與計畫執行之研究人員須完成3年內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訓練。

 (2)「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學術研究倫理管理與自律規範」第7條3項規定:「研究倫理(IRB)屬於學術倫理一部分,遂研究倫理教育課程,得以折抵3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時數」。

 

2.研究倫理(IRB)時數認定,請依臺灣大學REC認列的課程為準:請參閱          **屬研究倫理(IRB)時數:請參閱

3.注意:依聘用規定,助理首次參與執行國科會計畫,請於提出聘用申請時,檢附完成6小時學術倫理文件。未檢附者,無法完成聘用程序。

4.本校規定請參閱:https://rnd.ntunhs.edu.tw/p/412-1023-2678.php?Lang=zh-tw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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