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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計畫公告】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內國外來臺博士級專任人員機票費,即日起可由業務費報支。

說明:

1.依據國家科技及技術委員會112年4月24日科會綜字第1120023229號函辦理(如附件)

2.專題研究計畫內國外來臺博士級專任人員機票費,自即日起得於業務費項下報支,請參照以下方式辦理:

(1)國外來臺博士級專任人員機票費支用規定如下:

a.補助對象包含國外來臺博士級專任人員及其配偶與直系親屬二人。

b.補助基準為居住地至目的地最直接航程之往返基礎等級(標準)座(艙)位機票。

c.於同一聘任期間內以補助一次為限,前後二次聘任期間間隔未滿一年者,視為同一聘任期間。

d.已獲得國內其他單位之旅費補助者,本會不另予補助。

(2)若有約用國外博士級專任人員來臺執行計畫之需求,請確依上開規定辦理機票費報支事宜。

3.其他事宜請參閱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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