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科會規範】國科會「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」注意事項,請留意!
說明:
一、「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」重要提提醒如下:
第八點:乙方(本校,即計畫主持人)同意其所繳交之報告(含期中進度報告及期末報告),無償由甲方(國科會)及其附屬單位視需要自行或同意第三人不限地域、時間或次數,以任何方式利用,包括但不限於重製、散布、傳送、發行或公開傳輸供檢索查詢。
第九點:乙方運用研發成果時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甲方得逕行或依申請,要求乙方或研發成果受讓人將研發成果授權第三人實施,或於必要時將研發成果收歸國有, 乙方或研發成果受讓人不得異議。
(一)乙方、研發成果受讓人、專屬被授權人,於一定期間內無正當理由未有效運用研發成果者。
(二)乙方、研發成果受讓人、專屬被授權人,以妨礙環境保護、公共安全或衛生之方式實施研發成果。
(三)為增進國家重大利益或保護國家安全。
第十七點: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,甲方得依審議結果調減補助經費,並按預算法第五十四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完整合約內容,請參閱附件。
瀏覽數:



